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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放权松绑 上海一系列科创新政助自主创新“提速”

时间:2023-04-19 15:27:52


(资料图片)

新民晚报讯(记者 马亚宁)18项放权松绑新政、15条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意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记者上午从上海市科委获悉,今天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以关键点的突破引领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同时,一系列新政也将陆续实施,进一步为科技创新松绑减负、赋能提速。

放权:设置负面清单

此前,上海出台了“科改25条”以及后续10多件配套政策,但市科委在走访高校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时发现,仍有一些“细绳子”问题亟待解决。《若干意见》提出采用“综合授权+负面清单”方式,遴选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在编制使用、岗位设置、工资总额、职称评定、经费使用等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

对根据国家和本市科技创新战略和重大任务需求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也实行任务为导向的财政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松绑:试点“先招录后增编”

过去,科研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要等编制先批下来,白白浪费了自主创新的大好时光。现在《若干意见》试点“先招录后增编”,为承担国家和本市科技创新战略任务的科研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编制保障。

同时,对于人才评价按照“谁用谁评价、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为不同类型的人才设立不同的评价指标。例如,对应用研发类人才,把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成果的市场价值和应用实效、对经济发展贡献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而对于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类人才,把成果应用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减负:科研管理个性化

新政进一步完善包干制经费管理制度,将包干制试点范围扩大到人才类、基础研究类和软科学类科研项目,明确承担单位只需填写项目任务书,不再编制项目预算,科研管理进一步优化。

同时,首次将科研单位分为使命驱动型和市场驱动型两类,允许不同类型的科研单位立健全差异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体现科技成果产出与应用、人才团队培养、科研平台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服务、科研管理创新等方面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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