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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绵阳市卫健委_监督要闻】
暑假正值高温,“三伏”又迎烈日,游泳成为人们避暑消夏健身的运动项目,多处游泳场所人员“爆满”。游泳场所卫生状况如何?游泳场所水质是否达标?市民有关注,我们有行动。
自今年5月份以来,全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未雨绸缪,提前介入,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游泳场所123家,共计139户次,立案查处10家,罚款人民币共计0.65万元。其中,4家游离性余氯指标不合格,2家浸脚池余氯指标不合格,6家菌落总数指标不合格,1家尿素指标不合格。经对游泳场所存在问题及卫生安全隐患“回头看”,均已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卫生管理制度、硬件设施条件、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水质自检记录、消毒操作规程、检测管理台账等管理要求,是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最有力的法律规定支撑和保障,也是游泳场所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 。疾控机构和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游泳场所池水的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浸脚池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抽样检测,为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又加了一个“安全阀”。
全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持续加强游泳场所监管力度,对上述管理要求一一查看,及时掌握游泳池水质状况,切实对问题游泳场所“回头看”,严把夏季游泳高峰期卫生安全。
市民可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公示的水质检测结果,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为良好卫生的游泳环境承担公民监督责任。
游泳高峰时节,为保持游泳场所的安全卫生,除泳衣泳裤外,游泳时应戴泳帽。自觉养成泳前沐浴及通过浸脚池消毒的良好卫生习惯。切勿在泳池内吐痰和便溺,共同维护游泳场所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