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落叶,最近看到好多关于地皮的新闻,加上落叶也接触过相关行业,所以今天带来一些落叶所知的土地小知识,望大家警惕。土地牵扯金额也比较大,一旦出问题那也是覆水难收的局面。
大致信息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①Form-7:种植许可证(农田、果树…等等种植专用地)不能建民居房 具备土地种植使用权。
②Form-105:用来体现地皮大小、地皮种类、地皮所在地、申请相关主要文件的附带文件函…不具备土地拥有权限。
③Form-106:土地过往历史,申请相关主要文件附带文件函,不具备土地拥有权限。(比如土地买卖过、分割过等等相关历史证明)。
④LaNa-39:2012年前给予的种植用地转变其它行业用地许可证(比如工业用地许可证)具备土地拥有权 可建房。
⑤LaYa-30(A):2012年后给予农田用地转变其它行业用地许可证(比如工业用地许可证)具备土地拥有权 可建房。
⑥LaYa-30(B):2012年给予果树用地转变其它行业用地许可证(比如工业用地许可证)具备土地拥有权 可建房。
⑦Grant land:授予土地许可证,可建房、有10年、30年、60年、90年等等租赁期限,可申延,具备土地拥有权。
⑧祖辈拥地:具备永久产权 可建房。
⑨BOT land:外资、外企长期租赁土地,有期限 可建房 可申延(50年+10年+10年)。
可能还要很多条令,落叶就不一一列举了,活到老学到老。落叶还是要再次强调,买地需谨慎,查相关文件,聘请律师见证签合同等等相关细节都不要吝啬,这些都是在为买地流程做双重保险,律师有义务查询相关文件是否准确,买主也有义务自己亲自验证文件是否妥当,忽略这些细节,那么出现问题,损失巨大那时只会后悔莫及。